晕厥,先生终于心软,放过孩子吧,别再一招不慎,日后苦了自己。
“行了,别多想了,你昨天晚上为我翻书辛苦,见你睡得沉,便没叫醒你。借给你一夜的床,是不是该换来一顿早餐呢?”
先生趋于正常的言语,总算让南樱放松下来。
“啊,我现在就去做。”
……
打发走了小孩儿,馥远棠一边洗漱,一边谋划着如何请走滞留在行馆里的不妥。昨天晚上是过去了,今天晚上再没理由把南樱留在房中。可放手让小孩子回去,心里总漾着酸。明知潘仁峰对南樱没有旁的心思,但一想到俩人共处一室,总归不妥。
潘仁峰那个性子,若明着赶他走,他定会顶风上。事情做得太露骨,他会觉得这个老男人太危险,不能把南樱一个人留在行馆。万一真被他得手,掏走狼崽子,那就亏大了。
所以,潘家的孩子不能由先生亲自出面,当众恐吓。欲成其事,还需要个帮手……
南樱做饭的时候,馥远棠找到的帮手已经在来的路上了。
先生的心是安了,南樱的心却还吊着。
昨天晚上没喝酒,睡着之前发生过的一切南樱都清楚记得。先生端着他吻过,还放话给他时间考虑。再傻的孩子都能明白,这不就是表白吗?
先生喜欢自己?疑问的语气应该换成惊叹。先生喜欢自己!
亲爹啊,先生真的喜欢自己!
南樱在心里惊叹了一个早上,此时锅里的油都没他心轮蹦跳得厉害。
终于,不饶舌的潘疯子打断了陷入沉思的南樱。
“你昨儿晚上在哪儿睡的?”
“老男人房里?”
“老男人床上?”
“我操,你这墙爬得也太快了吧。要不是知道怎么回事,我还真会信了染尘的话,是你移情别恋甩了他。”
潘仁峰嚼着刚出锅的炒香米,在南樱耳边唠叨了半个早上。
“没你想得那么快。”南樱的话很容易让人误解。
“怎的,还嫌慢了?”
“我。”南樱解释不清,“不跟你说了,我去送饭了。”
“小甜樱,我可提醒着你,奶还没断干净呢,可不好招惹不知哪个山头来的狼。”
潘仁峰的话从食寮飘出来,远远吹进了南樱耳中。
是啊,自己想了一个早上的表白要不要答应,却没寻思过,自己还不知道先生的来历,对方是谁都不清楚,就把自己送出去?这好像比暗恋染尘还不靠谱。
十七岁,最年轻的北冥军统帅……无论史学课,还是旁门小道消息,都未曾听闻过馥远棠这个名字。
谁啊,哪儿跑来这么个人,该不会哪位神仙驾云时跌了一跤,把自己摔成凡人了吧。
南樱一路想着虚的实的,来到先生门口。都未想着敲门,就直接进去了。无意识间,他已经把先生当自己人了。
用早餐的时候,南樱壮了三回胆子,终于问出来,“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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