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四十八章琐事_重生之相逢未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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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老太太越想越觉得愧疚:“早知道就不该让他去店里的,我们真是太对不起人家孩子了。”

  林墨默默低下头,奶奶你真以为韩小人这些东西是白送的吗?他是那么大方的人吗?林墨深深有种,他被卖了,家人还乐呼呼的帮人数钱的错觉。

  林建笑道:“阿勋也是有心了,妈,这镯子是他送给你的,你就戴着吧。”阿虎特意交代过,镯子是韩勋专门为老太太挑的,让老太太一定要戴。韩勋家里一看就不一般,送来的这些东西,都是特意为他们一家挑选的,不收,不仅不会让人觉得清高,反而会让人不舒服,以为他们有更大的图谋。东西既然已经大大方方的收下了,不吃不用放在那儿做什么?

  老太太小心翼翼的把镯子戴在手上,看了又看,美得不行,末了,又恋恋不舍的把镯子取下来,“这么好的东西,平时戴着干活太埋汰了,以后在家闲着的时候再戴。我得把它们藏好了,这么好的东西,得值多少钱啊,万一丢了,可不得心疼死我。”

  林书从外面走进来,见奶奶那么喜欢韩坏蛋送的东西,酸溜溜的说:“奶奶,等我以后赚钱了,给你买一堆更大更漂亮的,让你戴都戴不过来。”

  “哄我老太婆开心呐,还戴不过来,也不怕我出去被人给抢咯。”

  “不怕,以后我给奶奶请保镖,看谁敢动你。”

  “尽说些孩子话。”老太太把镯子放进绒布盒子里装好,笑着说:“好好读书,我相信我们家小书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有大出息。只要我们家小书有出息了,甭管给不给奶奶买镯子,请保镖,奶奶都高兴。”

  林书信誓旦旦地说:“一定可以给奶奶买的。”

  看着家人这么高兴,林墨也跟着笑了起来,揉揉林书的小脑袋瓜子,说:“快去吃饭吧,一会儿菜又该凉了。”

  林书看了眼桌上有他最喜欢的樱桃肉和粉蒸肉,眼睛顿时就亮了,忙给自己和爸爸盛好饭,猴急的夹了一块大大的樱桃肉放进嘴里,刚让老太太热透的肉,放在嘴里烫得很,一咬,既酥且烂,满嘴都是喷香的肉汁,恰到好处的咸甜味儿,能最大程度的触动味蕾。

  原本吃樱桃肉最好的季节该是在春季,在盘中铺上鲜嫩的豌豆尖,再将一颗颗炖的鲜红酥烂的肉盛在上面,可不就像树上刚摘下来鲜红欲滴的樱桃?

  吃樱桃肉最重颜色,其次才是味道。林书这种低级小吃货,有香喷喷的肉就满足了,哪里还管好不好看。春天的时候,林墨做过两三次,一直被他惦记到现在,林墨见他最近学习很辛苦,又很懂事在家里把爸爸照顾的很好,这才特意做来奖励他的。

  粉蒸肉的米粉是老太太用米自己做的,不如外面卖的磨得那么细,味道却更香些。林墨在调料中放了花椒粉和辣椒面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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