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(六)春阳集_(女尊np)她想混吃等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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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来。

  因此,在察觉到女主身负皇家血脉后,他当机立断,选择了与女主合作,凭借自身的智谋与才干,为女主执掌皇权出了不小的力。女主称帝后,他亦不贪恋情爱,未入后宫,反而以手握重权的男官之姿辅佐女主。

  林湘虽然没什么远大志向,但是,她对这种心存鸿鹄之志、甘愿逆时代而行的大佬打心眼里佩服。

  “《春阳集》?”老板一愣,“不知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?”

  “只是几个无名小卒游春行乐所结的诗集罢了。”尚黎光的话语依旧平和温雅,他将情绪掩饰得太好,若不是看书时的上帝视角,林湘很难相信他此刻是失落的,“劳烦先生亲自过问此事,既然贵店无此书册,奴便不多打扰了,告辞。”

  “公子若是想找此书,可往闲文斋一趟。”见他要走,林湘忙伸出尔康手阻止,她有点激动,黑色的眼睛亮晶晶的,“前日我去闲文斋买书之时,见过那本诗集。”

  身为一个开篇即死的工具人,没想到她还能给自己加戏。真刺激。

  好吧,她只是不忍心让尚黎光失落而回。

  古时的文人去哪儿玩都要吟诗写文,那群高门小姐也是。早春时一群贵族小姐呼啦啦跑去附近的山上游春行乐,宴上结成了一本《春阳集》,哪怕都是些为赋新词的俗句,也耗资刻印了诗集刊售。尚黎光的一位姐姐宴上吃醉了酒,把弟弟在家时闲赋的一首诗念了两句,众人叫好之际,她不想占功,又怕毁了弟弟的闺誉,只推说是一落魄文人所作。结诗集时,这首诗也跟着刊印了出来。

  林湘看书时见尚黎光对女主提过,得知此事后,他找了很多家书店,失落了一次又一次,才买下一册被扔进书堆里的诗集。翻到他写的那一首时,喜悦感和不满足同时裹挟了他。喜悦于他的诗作能被世人看到,不满足只能借他人的名字将诗句流传。

  他要让时人、让史书、让后世都记住他。

  任谁也想不到,尚黎光端庄矜贵、羸弱知礼,堪称高门公子典范的皮囊下,却有着最出格、最离经叛道的思想。

  小说这一段的氛围渲染得很到位,文字也好,所以林湘到现在还记得尚黎光和《春阳集》的故事。

  斗笠微微晃动,尚黎光看向突然出声提醒他的姑娘。这是一个很年轻的女子,还没行簪礼,身上的衣料虽好,却是不时兴的旧款,打扮也很素净,一头长发随意地在右耳边编成辫子垂落,不饰珠玉。若非容貌实在出众,眼睛又明亮澄净,她的外表都算有些失礼了。

  她不是去游春的小姐之一。

  判明了她的身份,尚黎光放下了心,问:“姑娘看过这本诗集?”

  “看过一点点。”林湘目光有些游移。她能说前天在闲文斋买下它的时候,她只认真看了尚黎光写的那首吗。

  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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